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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省发布“生猪调运新规”

      来源:《肉类产业资讯》    2021年第5期
 
内容摘要:  1. 海南:2021年4月1日,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停止跨省调运生猪加强分区防控措施的通告》。自4月1日起,停止外省肉用
 
  1. 海南:2021年4月1日,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停止跨省调运生猪加强分区防控措施的通告》。自4月1日起,停止外省肉用生猪入岛。允许种猪(含后备母猪)、商品仔猪(30公斤以下,含30公斤)凭有效证件从秀英港、新海港、粤海铁路南港、美兰机场、凤凰机场五个指定通道进岛。
  2. 广西:自4月1日起,除中南区其他省份(广东、海南、福建、湖南、江西)的种猪和仔猪外,暂停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猪调入广西。从中南区其他省份调入广西的种猪和仔猪实行“点对点”调运报告制度。
  3. 江苏:4月1日起在全省组织开展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百日巩固行动,严把公路、邮路、网路关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
  4. 湖南:3月17日起,除用于继续饲养的种猪和仔猪外,湖南暂停外省生猪调入,严禁从高风险区调入继续饲养的种猪和仔猪,散养户可从省内养殖场(户)购进仔猪饲养。解除时间未定。
  5. 四川:3月11日,全省非洲猪瘟防控电视电话会上要求,严格调运监管,全面禁止从省外违规调运生猪,严厉查处打击非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
  6. 山东:为进一步规范生猪调运秩序,有效防范运输环节非洲猪瘟传播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山东省畜牧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公安厅决定从即日起到6月中旬联合开展为期3个月的生猪违法违规调运专项打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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