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进口肉类指定口岸获国家批复
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同意在潍坊综合保税区等地筹建进口肉类、冰鲜水产品指定口岸。
进口肉类指定口岸原则上应设在国务院批准的对外开放口岸,包括海港、河港、空港、公路、铁路口岸。并应具备以下条件: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冷链查验和储存一体化设施、检疫处理场地、办公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具备相应的实验室检验检疫能力;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派驻符合要求的查验和签证人员;制定了进口肉类指定口岸、查验场管理制度并有效运行;有实际的进口肉类贸易需求,并具可行性。进口肉类、冰鲜水产品指定口岸申请单位获准筹建后2年内未申请验收的,将视为自动撤销申请。目前,潍坊综合综保区进口肉类、冰鲜水产品指定口岸的规划、设计、建设等工作进入起步阶段。
免责与声明
1.凡注明有“【独家】”的内容,其所有权均属“中国肉类机械网”所有。
2.凡转载本网“【独家】”内容,需与本网联系,并注明信息来源“中国肉类机械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编辑转载的信息内容,旨在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15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并表示歉意!
5.版权&投稿热线:电话:010-88131969,传真:010-88131969,邮箱:mpmpcweb#126.com(注#换成@)
2.凡转载本网“【独家】”内容,需与本网联系,并注明信息来源“中国肉类机械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编辑转载的信息内容,旨在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15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并表示歉意!
5.版权&投稿热线:电话:010-88131969,传真:010-88131969,邮箱:mpmpcweb#126.com(注#换成@)
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