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尽快开展全市畜禽养殖场滥用抗生素整治专项活动,及时遏制超剂量、高密度随意滥用抗生素防疫现象。
2.由法定的农业科研教育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对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和技能的培训。
3.结合全市正在进行的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依法强制建立健全畜禽养殖场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让每一个畜禽养殖场都能依法真实、完整的记录其生产过程中,使用抗生素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并按照要求将相关资料保存至两年。
4.进一步加大监管、检查和处罚力度,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有效震慑违法者的违法行为,让违法者付出高昂的违法代价与违法成本。
5.尽快出台《重庆市畜禽养殖防疫药品监督管理办法》,主要是结合本市实际,在弥补部分法律法规因出台时间长、时效性差,已不适应现实畜禽养殖业生产发展需要和部分生产环节法律法规缺失的同时,进一步细化现有畜禽养殖法律、法规条款,增强现有法律、法规对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监管的可操作性,实现以立法形式,严格控制抗生素类药品在我市养殖业的使用,确保全市肉食品生产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