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毒理学实验室操作规范》等8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拟自标准正式发布后6个月施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2年9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9)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部。
传 真:010-67711813
电子信箱:foodsafetystandards@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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