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mpmpc.cn/file/upload/202112/07/16-14-00-42-1.gif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市场动态 » 正文

浙江嘉兴南湖:规模猪场要养猪须达10条件23标准

2014-10-14      来源:嘉兴日报    
 
内容摘要:日前,南湖区出台了《关于规范生猪养殖行为 加强产业监管的实施意见(试行)》,切实巩固违章猪舍拆除成果,接下来生猪养殖业规范将分规模牧场(公司)和零星散养户两类进行管理。
  浙江嘉兴南湖区违章猪舍拆除行动已步入扫尾阶段。大量违章猪舍拆除后,不仅带来全区生猪养殖量大幅下降,也将引发生猪养殖业结构的变化,如何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巩固违章猪舍拆除成果?
  日前,南湖区出台了《关于规范生猪养殖行为 加强产业监管的实施意见(试行)》,切实巩固违章猪舍拆除成果,接下来生猪养殖业规范将分规模牧场(公司)和零星散养户两类进行管理。
  生猪养殖业结构变样
  作为南湖农业支柱产业之一,生猪养殖业经历违章猪舍拆除行动之后,养殖结构将发生较大变化。
  区农经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以往南湖区生猪养殖业从年出栏万头的规模牧场到自家食用的零星散养小户一应俱全。违章猪舍拆除行动以一拆到底的决心,要把所有违章猪舍全部拆除,一旦实现,南湖区生猪养殖业结构将呈“两头大”状态。
  “届时,生猪养殖户主要就是十多个规模牧场,以及每户30平方米生产设施用房内零星养殖的散养户。”该工作人员打了个形象的比喻,好比一个哑铃,手握处已越来越细,重力集中在两头。因此,规模牧场(公司)和零星散养户的管理,无疑成为南湖区生猪养殖业今后管理的重点。
  规模牧场必须持养殖证
  规模牧场必须持有养殖证,并实行年检年审制度。规模牧场(公司)要获得养殖证,必须具备10项条件,达到23条具体标准。
  规模牧场要求有明确的法人主体;取得农业设施用地批复,按规定缴纳复垦保证金;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按规定重新审查已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按标准配置治污设施且运行正常,粪污处理必须实现零排放;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安全维护等制度要健全;配置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备,处理能力与养殖量相匹配,建立完备的处理台账;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药物等。
  目前,现有规模牧场(公司)已根据意见规定进行自查、整改,10月底前,区农经局将牵头组织区环保、国土、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局对区内各规模牧场(公司)进行认证验收,验收合格的发放养殖证,并按照逐年减量的要求核定其当年饲养量。养殖证有效期一年,期满前由区农经局牵头组织年检,年检合格的重新发证,并办理农业设施用地续批手续。年检不合格的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到位的,予以强制关闭,拆除设施,土地复垦到位。
  散养户要达到6个条件
  零星散养户虽然养殖量不大,但也必须符合6个条件。
       养殖用房、用地合法;无直排口,粪污处理设施能力与生产能力相匹配且运行正常;粪污采用农牧结合、生态消纳方式,经无害化处理后还田利用;严格病死猪处置,服从当地“三废”公司病死猪收集管理工作,不得自行处理、丢弃、出售病死猪;严格遵守《动物防疫法》、《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在养殖过程中不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药物等。 
 
http://www.mpmpc.cn/news/show.php?itemid=34711
 
关注"肉食界"微信公众号
专注肉类纵横资源,服务于肉类全产业链的信息“复兴号”
[ ]  [ 打印 ]  [ 投稿 ]  [ 关闭 ]  [ 评论 ]  [ 返回顶部
 
 
免责与声明:

1. 转载本网内容,请注明来源“中国肉类机械网”,或与本网联系,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本网转载编辑的内容,版权由原作者或资料提供方所拥有,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如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15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作出回应或删除相关内容并致歉!

4. 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谨防上当受骗!

5. 投稿与合作热线:010-88133989, E-mail:info@mpmpc.org


 
 
 
热点推荐
新闻排行
 
×关闭
http://www.xinglongjixie.com/
×关闭
http://www.mpmpc.cn/news/show.php?itemid=27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