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认证工作,是开发客户的敲门砖也是做大客户的必备条件
首先是最基础的ISO质量管理体系。大家对以ISO9001为代表的质量管理体系非常熟悉,大部分企业也都通过了认证。但是2000年之前国内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认证基本也是空白。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我们在1998年开始做认证,当时没有国内机构具有食品添加剂行业的质量认证经验,我们找了一家澳大利亚的咨询机构。2000年通过商检的ISO9001认证,是添加剂行业最早的一家获得认证的企业。所以过去的10年我们见证了我国添加剂行业的飞速发展。目前,国内已出现了众多第三方认证机构,鱼龙混杂水平不一,所以ISO9001认证的含金量已经大大下降,但是大多数客户仍把ISO9001认证作为对供应商的一个基本要求。
犹太教KOSHER认证以及伊斯兰教HALAL认证。大多数美国客户都要求供应商提供KOSHER和HALAL认证,但是不像东南亚国家,美国客户对颁发证书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没有严格要求,通常只要有证书即可,有些大客户可能偏好OU、KOF-K这种比较有名的机构出具的证书,但并非必要条件。所以如果只把北美作为主要目标市场的话,进行这两项认证的时候就可以考虑选择费用低、程序简单的认证机构。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及GSFI。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是近些年来在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衍生提高而来的一套管理体系。GFSI的全称为Global Food Safety Initiative,中文名为“全球食品安全倡议”, 最早由主要来自欧洲的国际性食品零售商提出。GFSI以食品安全为原则,主要目标在于加强全球食品安全,切实保护消费者,增强消费者的信任度,建立必要的食品安全计划,通过食品供应链改进效能。起源于欧洲的“全球食品安全倡议(GFSI)”,目前已逐步扩展到全球范围,得到美国很多大型食品饮料企业的认可。目前GFSI认可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FSSC22000、BRC、SQF以及IFS。这几种体系进行认证时要求略有不同,费用和审核频率也有差异,企业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企业社会责任以及可持续发展计划。现在越来越多的美国大公司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在履行自身社会责任的同时,他们也开始要求供应商做出相应的努力,有些客户开始要求供应商进行社会责任的认证审核。主要包括企业的合法合规、员工各种权利的保护、环境保护等等。目前SGS和INTERTEK这些大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都有类似项目的认证服务。这些认证要求往往对连续性生产的化工企业是有一定难度的。SEDEX是目前比较主流的企业社会责任平台,注册账号后,企业可以把自己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及认证情况上传。给客户提供相应权限后,客户可以在这个平台上查看相关供应商的相关审核情况。
美国FDA对食品添加剂进口的法律法规要求
美国的FDA是食品添加剂的官方管理机构,输美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FDA的各项法律法规要求。
2011年1月4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并付诸实施,这是自1938年以来最大的修订,也是美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重大变革,它扩大了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以下简称FDA)的执法授权,扩充了对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权限,提出了更高的食品安全要求,新法的实施势必对我国食品生产企业及相关行业造成重大影响,所以我们应该及早了解新法的规定和要求,做好应对工作。
(一)做好食品企业的注册。在2002年12月实行《生物反恐法》后,产品输美的食品相关企业,要在FDA进行注册,但是这种注册是一次性的,若注册信息没有变化就不需要更新注册,而修改后的新法则要求食品企业每两年注册一次,即在偶数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间重新提交注册资料,进行注册更新。今年刚好是第二次更新,希望企业记得准时对注册进行更新,不要因为没有更新影响产品的出口和销售。
(二)积极应对FDA检查和美国进口商的验厂要求。新法提倡国外供应商的核查计划,推行美国进口商对输美食品企业的核查计划,明确规定未实行核查计划的进口商不得进口食品;美国FDA针对食品风险及企业的控制情况进行评估后,制定对企业检查的频率,对于美国本土企业,新法要求FDA在法案实施5年内完成对高风险企业的核查,并至少每3年核查一次,对于其他企业,要求在法案实施7年内完成全面核查,此后至少每5年要核查一次。对于国外企业,要求FDA在法案实施一年内至少核查600家国外企业,在随后的5年中每年检查的国外工厂至少要前一年的2倍。在FDA提出检查要求24小时内或约定的其他时间内,该企业不接受检查,则被视为拒绝检查,该企业产品不准进入美国。根据邵会长提供的信息,2013年FDA已经在中国设立办事处,浙江省内也已经有企业被抽到进行现场检查。
假如FDA提出检查工厂的要求,一是及时回复,二是迅速做好迎接检查的工作;否则被认为拒检,企业产品从而不得进入美国市场。
进口食品安全方面。向美国出口食品的国家多达150个,根据新法,FDA拥有确保进口食品达到美国标准,并确保对美国消费者来说是安全的权力。首先,该法第一次规定,食品进口商必须确保他们的外国食品供应商拥有足够的预防性控制措施来保证食品安全;其次,FDA将授权第三方稽查机构或人士来证实外国食品生产企业的设备达到美国的食品安全标准;再次,对于存在高风险的食品,FDA有权要求相关进口食品在进入美国境内时具备可信赖的第三方认可证明。此外,为了对外国食品出口企业进行检查,法律还配套了一些另外的资源。最后,对于那些拒绝接受美国检查的外国食品出口企业,其出口到美国的食品FDA将有权拒绝其进入美国国境。
(三)扩大危害分析和风险预防控制的使用范围,强制要求食品链的所有企业和环节均应实施危害分析和风险预防控制(简称HACCP体系)。原先只有水产品、低酸罐头、酸化食品、果蔬汁产品进行危害分析和基于风险的预防措施,现在扩大到几乎所有产品。还要防止有掺杂和标示错误的情况。
(四)加强食品追踪与追溯及记录的保存,建立产品追溯体系。高风险食品记录应保存至少2年,包括几乎食品生产相关的记录,包括食品生产、加工、包装、配送、接受、存储等记录,检查时,FDA除了检查HACCP体系的记录,可能也检查企业的水、电、气的缴费记录,实验药品的购买记录,企业虫害的防治记录等,所以我们认为企业要保持HACCP体系的正常运行,首先熟悉并掌握HACCP体系的精髓,并且规范有效做好相关记录,并保持记录2年。
利用好政府和客户提供的各项优惠政策
我国各级政府为了鼓励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提供了许多政策和资金支持。协会组织的各个境外展览抱团拓市都是很好的机会,并且协会还争取到较为客观的参展补贴。美国的食品配料类展会主要是IFT EXPO,每年一次,时间在6、7月份,接下来几年主要在芝加哥举办。除了我国政府提供的各项扶持政策,美国也对中小企业有很多优惠政策。许多知名大型食品饮料企业,在对供应商提出严格挑剔要求的同时,也有很多帮助辅导供应商的项目。举个例子,现在有的企业会有供应商多样化计划(Supplier Diversity Program),对小型的、少数裔的或者女性经营的供应商提供特殊的优惠政策。如果了解了客户的这些优惠政策,在选择供应商、设立分支机构或者直接业务合作的时候,我们都应该尽量去争取享受到这些政策,为我们的出口销售服务。
随着近几年政府鼓励企业走出去的优惠政策,越来越多的企业在国外设立了分公司或者办事处,或者还有很多企业考虑要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在美国设立分公司有利有弊,比较简单,不像国内有这么多监管部门,只要合法经营,没有什么政府部门要来管,跟政府打交道主要就是报税。但是一旦有人举报你有违法行为或者被政府查到,那惩罚也是相当严厉的。目前国内企业走出去最大的困难或者说问题是对当地法律法规不够了解。美国是个法律完善的法制国家,所以在美国办公司,好的律师和会计师是非常重要的。作为供应商,在当地市场办事机构有仓库、备库存就是一种能力一种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