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起,珠海市将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昨日发布通知表示,珠海市家禽集中屠宰场的建设和改造、冷链配送业务所有企业均可申请,但须分别符合《广东省家禽屠宰厂(场)设置指导意见》、畜禽肉冷链运输管理技术规范国家标准。
《通知》称,家禽屠宰厂(场)建设改造实行备案制,凡在珠海市范围内进行了商事登记的企业均可以从事家禽屠宰厂(场)建设和改造。家禽屠宰厂(场)建设或改造必须符合《广东省家禽屠宰厂(场)设置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标准和要求。屠宰厂(场)建设或改造工作完成后,经区(功能区)审核验收,再经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报市政府审定,核准后以市政府名义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家禽屠宰厂(场)才可营业。
《通知》表示,冷链配送业务也实行备案制,凡在珠海市范围内进行了商事登记的企业均可以从事家禽冷链配送业务。
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有关人士表示,涉及场地选址等信息的珠海市家禽集中屠宰实施方案,因财政补贴额尚待确定暂无法公布。根据《广东省家禽屠宰厂(场)设置指导意见》要求,家禽屠宰厂(场)选址应当符合设区市人民政府的家禽屠宰专项规划,并符合城乡规划、土地使用、动物防疫条件和环境保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