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圣农发展发布公告称,根据光泽县人民政府下发的《光泽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6]12号),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收光泽县人民政府拨付的电费补助共计2,300万元,目前该补助资金2,300万元已经全部到账。
根据政和县人民政府下发的《政和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欧圣实业(福建)有限公司补助资金的批复》(政人综[2016]280号),公司控股子公司欧圣实业(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圣实业”)应收政和县人民政府拨付的大宗原料采购补助资金1,470万元,目前该笔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电费补助资金2,300万元、大宗原料采购补助资金1,470万元共计3,770万元列入2016年营业外收入,将对公司利润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