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尉氏县年加工 2 万吨肉制品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投资1.77亿元在尉氏县
  建设年加工2万吨肉制品项目,产品主要包括:低温灌肠类、高温火腿肠类、低
  温火腿类、中式酱卤类。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12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以 11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建设尉氏县年加工 2 万吨肉制品项目的议
  案》。《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详见 2012 年 9 月 27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四)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1、销售收入
  项目达产后,年产低温灌肠类、高温火腿肠类、低温火腿类、中式酱卤类产
  品销售收入约 8.8 亿元。
  2、利润总额
  项目达成后,税后年均利润约 0.41 亿元(所得税税率按 25%计算)。
  3、盈利能力分析
  项目投资回收期为 4.10 年(含建设期 1 年);
  项目净现值(税后)为 2.10 亿元。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该项目建设依托尉氏县年屠宰100万头生猪屠宰项目,就近消化屠宰场产
  生的部分附加产品,节约了运输成本,同时一体化的生产模式保障了肉制品的安
  全。
  2、项目建成后,能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链,形成肉制品加工链条,优化公
  司产业结构,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3、本项目可能面临管理风险,肉制品加工项目的运作方式可能与公司养殖
  项目存在一定差异。项目完成后,由于企业管理方法和管理制度的差异可能存在
  一定程度的管理风险。
  四、公司将及时公告项目进展情况
  五、独立董事关于建设尉氏县年加工 2 万吨肉制品项目的独立意见
  公司投资 1.77 亿元在尉氏县建设年加工 2 万吨肉制品项目,产品主要包括:
  低温灌肠类、高温火腿肠类、低温火腿类、中式酱卤类。该项目就近消化尉氏县
  年屠宰 100 万头生猪屠宰项目产生的部分附加产品,能节约运输成本,保障肉制
  品的安全,并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链,丰富公司绿色产品种类,有利于促进公司
  可持续发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决策经过深思熟虑,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投资 1.77 亿
  元建设尉氏县年加工 2 万吨肉制品项目。
  六、备查文件
  1、《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加工 2 万吨肉制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