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生猪屠宰厂(点)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朝阳市环保局在全市开展了生猪屠宰厂(点)排查整治和环境监管工作。
经排查,朝阳市现有生猪屠宰厂(点)77家,其中6家屠宰厂(点)处于停产状态,有3家屠宰厂(点)处于在建状态,实际生产企业68家。市环保局从2017年6月至10月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全市生猪屠宰厂(点)深化排查整治工作,共出动人员168人次。通过开展整治工作,生猪屠宰厂(点)全部都建成有防渗措施的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农田灌溉;6家生猪屠宰厂(点)的燃煤锅炉因废气治理设施不健全已于7月末拆除;3家违法生猪屠宰厂(点)因环保手续不健全且未履行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被移送法院处理,目前法院对三家违法企业进行了强制执行,收缴了罚款,对相关设备进行了查封。同时各县(市)区环保局对20家存在违法行为的生猪屠宰厂(点)下达法律文书进行整治,责令其完善环保手续或进行搬迁等,目前执法程序正在进行中。
下一步市环保局将对全市生猪屠宰厂(点)作为重点环境监察对象,责成县(市)区环保局对其不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不正常运转污染治理设施、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将严厉查处,并将案件处罚和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