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达州市农业局关于开展全市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达市农业函〔2017〕237号)要求,确保全县屠宰行业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县畜牧食品局多举措,扎实开展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是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辖区内屠宰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执行安全生产审批备案制度、健全屠宰安全生产档案、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情况等。
二是检查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辖区内屠宰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威胁屠宰企业职工生命安全的致晕、刺杀、剥皮、脱毛、燎毛、劈半、修割、无害化处理等重点环节,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等。
三是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重点检查辖区内屠宰企业对消防、供电、制冷、锅炉、高压容器、液氨存储、传动构件、板带等设施设备进行检修保养,排查安全隐患的情况;屠宰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事故苗头整改情况等。
同时,结合屠宰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和全面监督检查,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措施,依法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确保屠宰行业不发生重特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