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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关于批准《供厦食品-猪肉》等34个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2020-10-19      来源: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内容摘要: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厦市食安联[2020]3号)

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厦市食安联[2020]3号)的规定,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于2020929日审议通过《供厦食品-猪肉》《供厦食品-牛肉》《供厦食品-海水鱼》《供厦食品-淡水鱼》《供厦食品-海水蟹》《供厦食品-淡水蟹》《供厦食品-海水虾》《供厦食品-淡水虾》《供厦食品-贝类》《供厦食品-鸡蛋》《供厦食品-小麦粉》《供厦食品-大米》《供厦食品-乌龙茶》《供厦食品-红茶》《供厦食品-绿茶》《供厦食品-即食燕窝》《供厦食品-苹果》《供厦食品-柑橘》《供厦食品-莲雾》《供厦食品-香蕉》《供厦食品-枇杷》《供厦食品-龙眼》《供厦食品-花生油》《供厦食品-葵花籽油》《供厦食品-酱油》《供厦食品-纯净水》《供厦食品-食用冰》《供厦食品-茶饮料》《供厦食品-碱面》《供厦食品-酱卤肉制品》《供厦食品-手工面线》《供厦食品-马蹄酥》《供厦食品-新圩豆干》《供厦食品-土笋冻》共计34个团体标准立项。标准牵头单位为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和集美大学,标准计划编号为T/XMSSAL 003-2020T/XMSSAL 036-2020

  请参与起草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团体标准制定工作要求,严把质量关,加强组织协调,增强本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达成行业内最广泛的共识,确保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同时欢迎会员企业积极参与本标准的编制工作,积极提供相关产品数据、标准,有意者请与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团体标准技术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豆仔尾路186号粮食大厦9

  联系人、联系电话:沈宇婷(18259221397

  邮箱:xmssal@126.com

  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

  20201016

 

     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关于《供厦食品-猪肉》等34个团体标准立项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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