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EU)2021/1422号法规,修订(EC)2019/624号《在产地进行肉类宰前检验的法规》。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1)要求主管当局应将该法规规定的具体标准和条件适用于家禽、养殖野味、家养牛、猪和家禽;
(2)对于家养牛和猪、家畜和养殖野味应按照(EC)853/2004在原产地进行屠宰,根据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20/2235规定的官方证书,随同动物前往屠宰场。
该法规自欧盟官方公报发布20日后生效。
1. 转载本网内容,请注明来源“中国肉类机械网”,或与本网联系,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本网转载编辑的内容,版权由原作者或资料提供方所拥有,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如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15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作出回应或删除相关内容并致歉!
4. 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谨防上当受骗!
5. 投稿与合作热线:010-88133989, E-mail:info@mpmpc.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