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6日,台湾地区“农委会防疫局”发布农防字第1101505792A号通知,拟修订《屠宰卫生检查合格标志及标明方法》。该修订的主要内容为仅允许屠宰场对本场屠宰的禽肉产品进行改包装或分切改包装,不得对来自其他屠宰场的产品进行改包装处理,避免未经检验的肉品在改包装过程中混入。
该修订意见反馈期为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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