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哈尔滨市部分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严重等相关问题整改工作,近期,哈尔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启动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污染专项执法检查。
本轮检查对象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是指常年生猪(出栏)≥500头;奶牛(存栏)≥100头;肉牛(出栏)≥100头;蛋鸡(存栏)≥10000只;肉鸡(出栏)≥50000只;羊(出栏)≥500只,以及达到规定规模标准的其它类型畜禽养殖场(小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将对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违法排污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摸清辖区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防治现状、生态环境问题、安全风险隐患等,完成工作台账建立,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
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排污等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处罚、责令改正,督导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按时限完成整改。同时,按照《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农办牧〔2018〕2号)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要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还将指导并督促养殖企业配套建设符合标准的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建立完善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实际粪污利用台账档案,确保畜禽粪污去向清晰。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被纳入《2022年度哈尔滨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检查计划》,将按年度计划要求持续开展,通过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环境监管,完善环境监管机制,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