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以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吉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为核心,以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为重点,以保证动物及产品安全、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肉”为目的,切实加强了节日期间监督检疫工作。
该市加大对动物饲养场、动物屠宰场、动物隔离场、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厂等 “四类场所”和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各项监督检疫工作任务指标以责任书的形式具体细化,由各县(区)监督所、动检站分别签订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动物检疫目标管理责任书,工作责任和任务落到具体部门。
大力推进产地检疫工作。在产地检疫报检处的基础上,以乡镇畜牧站为依托全面开展动物检疫申报点的建设,全市共规范建成67个检疫申报点,推动和完善了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动物屠宰检疫工作。全市共有各种动物屠宰厂48个,其中市县(区)21个,乡镇27个,共计派驻官方兽医180名。严格按照动物屠宰检疫规程把好屠宰检疫关,做到了屠宰检疫率100%,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场动物产品检疫合格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