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鄂尔多斯地区流通领域肉食品市场消费安全,维护良好的肉食品市场秩序,鄂尔多斯市工商局采取五项措施进一步加强肉类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肉类食品等违法行为,确保肉类市场安全稳定。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为确保本次肉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我局要求各旗区工商局、分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肉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职责,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要求各地要充分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严格按照属地监管原则,谁主管,谁负责,严格落实市场巡查制度,落实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二、突出检查重点,加大处罚力度。各旗区工商局,各分局重点对辖区内肉类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进行了检查,重点查看经营者有无销售注水肉、无标识预包装肉;查看经营者有无掺杂掺假、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及制品行为;查看是否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对集贸市场、批发市场以及街头巷尾从事鲜肉和肉制品经营的企业和个人要求其必须亮证亮照经营。对未按要求悬挂证照的,立即进行了责令整改;对仍不整改的,严查、从重、从快立案查处。加强监督鲜肉和肉制品经营户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重点检查所经销鲜肉的“两证两章”以及肉制品合格证明文件。同时,通过眼看、手摸、鼻闻等手段对鲜肉加强鉴别。凡没有或缺少“两证两章”的鲜肉或没有合格证明的肉制品以及感观上有问题的肉,一律就地封存,进一步核查,确有问题的按有关法律规定予以严查、严惩。
三是开展联合检查,形成合力监管。各旗区工商局主动与商务、动检、质检、公安等部门联系,积极开展肉类市场联合执法检查,对市场上销售无检验检疫证明或检验检疫不合格鲜肉和肉制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落实主体责任。各旗区工商局在开展肉类市场执法检查中,特别注重食品安全法律宣传教育,通过执法人员现场讲解,不断强化了肉食品经营者安全意识和责任感,让肉食品经营者明白食品安全法律规定其所应承担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与责任。同时,积极督促市场开办单位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进一步做好对鲜肉和肉制品的自查自检。对发现无“两证两章”的鲜肉和无合格证的肉制品要履行检查责任和义务,对存在问题的肉及肉制品要及时采取下架停售和封存等措施,并迅速向工商部门报告。市场开办者的监管责任得到进一步强化。
五是深入基层一线,加强督查指导。为了解基层各局肉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际情况,鄂尔多斯市工商局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深入到基层,实地走访了肉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以及大中型超市,仔细检查了肉食品经营户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情况,“两证两章”执行情况,并就有关问题向经营者做了询问,详细了解肉食品经营者在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对查检中发现的问题当场给予指正。
截至目前,此次肉类市场专项整治,全市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79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8台次,检查大型肉类批发市场17个,大型超市11家,定点屠宰厂2个,检查肉类及肉制品经营户785户。其中,取缔无照经营2户,发放限期改正通知3份,就地封存无进货发票猪肉12斤,未发现销售私宰肉、注水肉、病死畜禽以及假冒伪劣肉品等行为。此次行动,净化了鄂尔多斯市肉类市场环境,确保广大居民在春节期间吃上了放心肉,有效的保障了节日市场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