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日前,肥东县动监所如期完成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前期筹备工作,于3月15日零时,正式启用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版本,废除手写版本。
电子版本,由农业部统一监制,全国统一样式,分为“动物A证、动物产品A证、动物B证、动物产品B证”四种,其中动物A证和动物产品A证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动物B证和动物产品B证在签发省境内使用。
电子版本,详细注明了货主、产品名称、产地、生产单位、目的地、检疫标志号等畜禽及其产品信息。此外,电子版本左下角附有“二维码”,消费者可用手机扫描“二维码”,验证《证明》的真伪。
登录“合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网站,点击“证章查询”栏目,将二维码编号或证明编号填入其中,可查到消费产品的详细追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