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县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丘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丘府办电〔2013〕14号)文件要求,丘北县商务局高度重视,与农科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于4月26—27日深入县城区各活禽屠宰店进行检查,并就做好活禽宰杀环节疫情防控工作对各活禽屠宰店业主提出三方面要求:
一、严格执行消毒制度。活禽屠宰店要配备必需的消毒药品,如福尔马林、碘伏、来苏尔、84消毒液等,在每天营业前和营业结束后,必须做好店内外的卫生清理和消毒工作。
二、严把禽类产品质量关。各活禽屠宰店必须严格活禽进货索票制度和销售登记管理制度,严禁购进加工病害禽类和销售病害禽类产品。
三、实行疫情报告制度。各活禽屠宰店在日常经营中,发现活禽可疑性死亡、群体性出现病症要立即停止营业,并将情况上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 8890318)。活禽屠宰加工人员出现发高热等症状必须及时到医院就诊并向医生说明情况。
本站编辑:王佩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