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突如其来的禽流感,让绍兴市家禽业遭受重创。日前,市府办发布《扶持市区家禽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将对市区禽类养殖户予以补助,鼓励农业龙头企业收购加工家禽,并要求促进禽产品市场正常流通,科学引导消费,维护产销稳定。
为保护种禽企业生产能力,市政府对市区畜禽禁养区外且持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禽场给予生产维持性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只种禽15元,所需费用除省财政补贴外,其余由市财政承担。
绍兴市还鼓励市区禽类加工企业收购、加工家禽及禽蛋,减少相关产品积压。对在今年4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按4月1日前签订的合同收购价收购、加工活禽总数在5万只以上的企业,给予每只2元补贴,所需费用除省财政补贴外,其余部分由市财政负责。对今年4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收购、加工禽蛋总数在50吨以上的企业,给予每吨500元补贴,所需费用由市财政承担。4月至5月期间家禽加工、冷藏冷冻企业进行初加工、冷藏冷冻禽肉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同时,政府还给予规模养禽场一次性财政补贴。对市区畜禽禁养区外且在今年3月底前存栏肉鸡肉鸭1万只以上、蛋鸡蛋鸭2000只以上、鹅1000只以上、产蛋鸽3000对以上、鹌鹑5万只以上的规模养禽场,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只肉鸡肉鸭1元、蛋鸡蛋鸭2元、鹅2元、产蛋鸽1元、鹌鹑0.2元,所需费用除省财政补贴外,其余部分由市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