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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岳池县严把生猪屠宰检疫监管

2014-01-02      来源:四川畜牧食品信息网    
 
内容摘要:生猪进入屠宰场前,检疫人员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做好详细记录。严禁无检疫证明、无耳标的生猪进入屠宰场。
   一是严把生猪入场查验关。生猪进入屠宰场前,检疫人员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做好详细记录。严禁无检疫证明、无耳标的生猪进入屠宰场。
  二是严把生猪宰前检疫关。严格宰前检疫申报制度,由屠宰企业填写检疫申报单。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受理检疫申报的,严格按照《生猪检疫规范》要求实施宰前检疫,对检疫合格的,出具待宰通知书,检疫不合格的按规定要求处理。
  三是严把“‘瘦肉精’检验与检疫同步”关。检疫人员强化宰后“瘦肉精”抽检,对宰后生猪严格按比例抽取尿液进行“瘦肉精”检测。同时,要求屠宰企业开展进场自检与宰后抽检,对进场生猪批批抽检,并做好自检记录。
  四是严格按照要求处理,屠宰检疫均使用统一的屠宰检疫记录、监督记录和无害化处理记录,做到各项记录清楚全面,“三证”回收齐全、装订规整。严格监督宰前检疫、屠宰检疫、宰后检验、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的实施,对检出的病害肉在监督员的监督下,按规定及时做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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