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mpmpc.cn/file/upload/202112/07/16-14-00-42-1.gif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食品安全 » 正文

四川岳池县严把生猪屠宰检疫监管

2014-01-02      来源:四川畜牧食品信息网    
 
内容摘要:生猪进入屠宰场前,检疫人员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做好详细记录。严禁无检疫证明、无耳标的生猪进入屠宰场。
   一是严把生猪入场查验关。生猪进入屠宰场前,检疫人员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做好详细记录。严禁无检疫证明、无耳标的生猪进入屠宰场。
  二是严把生猪宰前检疫关。严格宰前检疫申报制度,由屠宰企业填写检疫申报单。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受理检疫申报的,严格按照《生猪检疫规范》要求实施宰前检疫,对检疫合格的,出具待宰通知书,检疫不合格的按规定要求处理。
  三是严把“‘瘦肉精’检验与检疫同步”关。检疫人员强化宰后“瘦肉精”抽检,对宰后生猪严格按比例抽取尿液进行“瘦肉精”检测。同时,要求屠宰企业开展进场自检与宰后抽检,对进场生猪批批抽检,并做好自检记录。
  四是严格按照要求处理,屠宰检疫均使用统一的屠宰检疫记录、监督记录和无害化处理记录,做到各项记录清楚全面,“三证”回收齐全、装订规整。严格监督宰前检疫、屠宰检疫、宰后检验、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的实施,对检出的病害肉在监督员的监督下,按规定及时做无害化处理。
 
http://www.mpmpc.cn/news/show.php?itemid=34711
 
关注"肉食界"微信公众号
专注肉类纵横资源,服务于肉类全产业链的信息“复兴号”
关键词: 生猪 屠宰 检疫 监管
[ ]  [ 打印 ]  [ 投稿 ]  [ 关闭 ]  [ 评论 ]  [ 返回顶部
 
 
免责与声明:

1. 转载本网内容,请注明来源“中国肉类机械网”,或与本网联系,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本网转载编辑的内容,版权由原作者或资料提供方所拥有,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如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15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作出回应或删除相关内容并致歉!

4. 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谨防上当受骗!

5. 投稿与合作热线:010-88133989, E-mail:info@mpmpc.org


 
 
 
热点推荐
新闻排行
 
×关闭
http://www.xinglongjixie.com/
×关闭
http://www.mpmpc.cn/news/show.php?itemid=27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