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SN/T 0427—1995《出口火腿检验规程》。
本标准与SN/T 0427—1995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取消了感官的规格等级要求;
——取消了食品加工过程;
——修改了规程的适用范围;
——增加了检疫要求;
——对原标准的原料要求进行了修改;
——增加了重金属铅、无机砷、镉、总汞、盐分、水分指标;
——对过氧化值的单位修改为g/100g。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丽燕、邬生力、徐超红、游雄、曹丹、王志刚、杨振宇。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N/T 0427-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