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74)归口。
木标准起草单位:南京农业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晶加工研究所、宁夏大学、青岛农业大学、黑龙江大庄园肉业有限公司、蒙羊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光宏、李春保、吴菊洁、徐幸莲、罗瑞明、张德权、孙京新、闫海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羊胴体及鲜肉分制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羊胴休及鲜肉分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9961 鲜、冻胴体羊肉
GB/T 17237 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羊胴体
活羊(包括山羊和绵羊)放血后,去除皮(或毛)、头、蹄、尾、内脏及生殖器(母羊去除乳房)等后得到的躯体。
注:羊胴体骨骼图参见附录A,分测图见附录B.
4 基本要求
原料、分割、加工应符合GB/T 9961、GB/T 17237的要求。
5 分割技术要求
5.1 胴体分割技术要求
5.1.1 二分体
将羊胴体沿脊柱中线纵向切成两片,又称半胴体、半扇体(名称对照表参见附录C,示意图参见附录D)。
5.1.2 套叠羊胴体
将胴体在腰荐结合处沿脊柱短轴方向切开胴休背侧缘,折断脊柱,把后腿折叠塞进胸腹腔(参见附录D)。
5.1.3 四分体
从二分体沿指定肋骨弓(宜在6~7肋之间或腰椎与胸椎连接处分切)切至腹边缘所得的前后半部分(参见附录D)。
5.2 带骨羊肉分割技术要求
5.2.1 后腿肉
从二分体腰荐结合处直切至腹胁肉的腹侧得到的后半部分,去除腹胁肉、淋巴结、腺体、外周脂肪和腱尖(参见附录E)。
5.2.2 带骨臀腰肉
从后腿距髋关节指定距离处垂直切割所得的前半部分(参见附录E)。
5.2.3 鞍肉
从羊胴休腰荐结合处沿脊桂中轴线垂直方向从背侧切至肢胁肉的腹侧,从指定的肋骨处(宜在6~7肋之间分切)切断胸椎,再沿脊柱长轴方向切至胸腹侧指定位置,切除前四分体后所得的部分(参见附录E)。
5.2.4 背腰肉
从二分体第6腰椎切至髂骨头,再切至腹胁肉的股侧;在指定的肋骨处沿脊柱垂直方向切断椎骨,切除前四分体;沿脊柱长轴方向距外脊腹侧指定距离处切开,切除胸腹肉所得的部分。在第13胸椎处垂直切断后可得前后两部分,分别是背脊排和腰脊排(参见附录E)。
5.2.5 方切肩肉
从前四分体第三、四颈椎之间切除羊颈,再从第一胸肋结合处沿脊柱长轴方向切除胸肉(见5.2.8)和前腱子后所得的部分(参见附录E)。
5.2.6 肩脊排
从方切肩肉中剔除肩胛骨及其所附肌肉后所得的部分,包括肋骨、胸椎和附着的肌肉(参见附录E),根据需要确定保留肋骨数最(宜为5~6根),剔除部分肋间肌得到的产品即为法式肩脊排。
5.2.7 前腿肉
将前四分体沿肋骨与表层肌肉之间、肩胛骨腹侧与肌肉之间的自然缝隙切开所得到的部分,包括肩胛骨、肱骨、桡骨、尺骨以及附着的肌肉(参见附录E)。
5.2.8 胸腹肉
从第1胸肋结合处沿背切线切除方切肩肉和前腿,再沿脊柱长轴方向经腹胁肉切至腹股沟浅淋巴结处所得的部分(参见附录E)。从第5、6肋间直切可得到腹肉和部分胸肉。
5.2.9 全肋排
沿肋骨边缘切开,再沿肋骨和椎骨结合处切断所得的部分(参见附录E)。
5.2.10 仔排
将全肋排沿腹侧切割线切除胸腹肉后,经修整所得的部分(参见附录E)。
5.2.11 羊颈
从胴休第3、4颈椎处(即方切肩肉的背切线位置)切开所得的部分(参见附录E)。
5.2.12 前腱子
从前四分休肱骨远端沿胸腹肉切除线切开得到的部分,包括桡骨、尺骨及所附肌肉(参见附录F)。切除腱尖即得法式前腱子。
5.2.13 后腱子
从后腿膝关节处直切得到的部分,包括胫骨及所附肌肉(参见附录E)。切除腱尖即得法式后腱子。
5.3 去骨分割羊肉分割技术要求
5.3.1 大黄瓜条和小黄瓜条
沿半腱肌股骨边缘取下的长而宽的肉块,即大黄瓜条,主要是臀股二头肌。沿臀股二头肌边缘取下的形如条状的肉块,即小黄瓜条,主要是半腱肌(参见附录F)。
5.3.2 膝圆
沿股骨前面及两侧分割下来肉块,主要是臀股四头肌(参见附录F)。
5.3.3 米龙
从后腿外侧剥离得到的肉块,主要包括半膜肌、股薄肌等(参见附录F)。
5.3.4 臀腰肉
从后腿外侧靠近股骨一端剥离得到的肉块,主要包括臀中肌、臀深肌、股阔筋膜张肌等(参见附录F)。
5.3.5 里脊
从半胴休腰椎腹侧和髂骨背侧剥离后得到的肉块,包括腰大肌和腰小肌(参见附录F)。
5.3.6 上脑
取自羊半胴体倒数第1颈椎至第6胸椎间的肉块,前端为倒数第一颈椎后缘,后端与眼肉相连,主要包括背最长肌、斜方肌等(参见附录F)。
5.3.7 通脊
位于腰椎、胸椎棘突和横突上,起于倒数第一颈椎后缘,止于腰荐结合处,主要为背最长肌(参见附录F)。
5.3.8 眼肉
从通脊第4~5(或第6胸椎)至第1腰椎处切开所得的肉块(参见附录F)。
5.3.9 外脊
从通脊第10胸椎处切开所得的后半部分肉块(参见附录F)。
本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4月30日发布,2021年11月1日实施。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羊胴体骨骼图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分胴体分割图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分割羊肉名称对照表
表C.1 分割羊肉名称对照表
序号 | 商品名称 | 别名 | 序号 | 商品名称 | 别名 |
1 | 胴体 | - | 15 | 羊颈 | 羊脖子 |
2 | 套叠羊胴体 | - | 16 | 前腱子 | 前小腿肉 |
3 | 二分体 | 半扇体、半胴体 | 17 | 后腱子 | 后蹄拐、后小腿肉 |
4 | 四分体 | - | 18 | 大黄瓜条 | 烩扒、磨裆肉 |
5 | 后腿 | 羊后腿 | 19 | 小黄瓜条 | - |
6 | 带骨臀腰肉 | - | 20 | 膝圆 | 羊霖肉 |
7 | 鞍肉 | 羊腰脊(带) | 21 | 米龙 | 针扒、后臀肉 |
8 | 背腰肉 | 羊腰脊、羊丁骨 | 22 | 臀腰肉 | 尾扒、尾龙扒 |
9 | 方切肩肉 | 羊肩胛、方形肩肉 | 23 | 里脊 | 羊菲力 |
10 | 肩脊排 | - | 24 | 上脑 | - |
11 | 前腿 | 羊前腿 | 25 | 通脊 | 整脊 |
12 | 胸腹肉 | 羊腹肉、腹腩 | 26 | 眼肉 | - |
13 | 全肋排 | 羊肋排、羊肋脊骨、中式排 | 27 | 外脊 | 扁担肉 |
14 | 仔排 | 羊仔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