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浙江省平湖市林埭镇华丰村3组村民郑志华拿到了村干部送来的一张《生猪养殖证》。这标志着平湖市成为该省首个推出生猪养殖准入制度的县级市。据悉,此张《生猪养殖证》里面设定的内容非常多,涉及到养殖户、养殖场所、养殖规模等信息。
2013年12月,浙江开始大刀阔斧地整治养猪业。一大批的生猪养殖违章建筑被拆除了,许多生猪养殖大户响应号召,纷纷转产。然而,如何保证生猪养殖规模不反弹也是当地政府需要考虑的。平湖市率先在浙江全省推出生猪养殖准入制度,即通过发放《生猪养殖证》来控制养殖规模,维护生态环境。
据了解,首批申领到《生猪养殖证》的70多户生猪养殖户均在平湖市林埭镇试点。在林埭镇之后,平湖其他各镇、街道的《生猪养殖证》发放工作也陆续开展。
据悉,由平湖市人民政府监制的《生猪养殖证》设定的内容颇多,涉及养殖户、养殖场所、养殖规模等信息。
领取《生猪养殖证》需要符合多个条件,比如签订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承诺书,同意核定年度养殖量;按期如数缴纳畜禽废弃物收集处置有偿服务费;对病死猪做好无害化处理,不销售死猪或随地抛弃;积极配合政府部门严格按照上级动物检疫要求进行检疫等。
经过不到一年的生猪养殖业整治,陆爱民坦言,当地生猪养殖业较往年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平湖市农经局局长周玉根在讨论这一制度时也曾表示:"发放《生猪养殖证》是我们有效控制生猪养殖规模、维护生态环境的一个探索,以后可能还会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