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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推进生猪肉品专项整治

2014-08-29      来源: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内容摘要:为严厉打击餐饮单位采购、使用未经检疫、检验生猪肉及其肉制品的违法行为,温岭市食药监局着力编织四张网,加强消费环节的管理,确保餐饮消费环节100%使用合格的生猪肉及其肉制品。
   为严厉打击餐饮单位采购、使用未经检疫、检验生猪肉及其肉制品的违法行为,温岭市食药监局着力编织四张网,加强消费环节的管理,确保餐饮消费环节100%使用合格的生猪肉及其肉制品。
  一是全面铺展“防控网”,严查购进生猪肉品渠道。重点针对松门、石塘等地生猪私屠滥宰和销售未经检疫检验肉品的行为,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的生猪肉品购进管理,从源头把好安全关口,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从具备合法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采购生猪肉,确保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和合法经营企业(户)。
  二是夯实企业“责任网”,严守购进索证索票制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充分认识加强肉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购进生猪肉品时严格索取“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等票据,严格查验生猪“动物检疫合格章”、“肉品质量检验合格章”按实填报购进台帐,如实做好使用登记,并在台帐上详细记录购买时间、数量、“两证两章”情况、供货单位或销售人、采购经办人等信息。
  三是着力构建“监测网”,建立肉品质量风险预警。在松门镇、石塘镇设立10个监测哨点,其中镇政府食堂2个、学校食堂4个,餐饮单位4个,专门对生猪肉及其肉制品加强抽样检验力度。发现采购和使用问题生猪肉及其肉制品的餐饮单位一律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并在有关媒体和网站公布。
  四是搭台聚力“共治网”,拓宽肉品安全宣教渠道。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组织开展中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等餐饮单位负责人培训会,号召餐饮单位自觉守法,并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报道,为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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