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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地市城区明年起禁售活禽 将推行集中屠宰

2014-11-05      来源: 广州日报     
 
内容摘要:明年1月1日起,珠三角地级以上市的城区或将不能再进行活禽屠宰,同时将全面推行家禽集中屠宰。昨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段宇飞上线“广东民声热线”时表示,目前《广东省活禽经营管理办法(草案)》
  明年1月1日起,珠三角地级以上市的城区或将不能再进行活禽屠宰,同时将全面推行家禽集中屠宰。昨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段宇飞上线“广东民声热线”时表示,目前《广东省活禽经营管理办法(草案)》(下简称《草案》)已上报省政府审定,有望于12月发布,拟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广东省活禽经营管理办法或下月出台
  据悉,为推进我省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省政府决定在广州、深圳、佛山试点基础上,参考浙江、上海等地的做法,抓紧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和制度,制定出台一个政府令和三个配套标准或规范,即《广东省活禽经营管理办法》、《广东省活禽市场交易规范(建设标准)》、《广东省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和《广东省家禽屠宰场(点)设置指导意见》。
  段宇飞表示,目前由食安办牵头起草的《草案》正按照省政府规章审查程序,由省府法制办组织审查,将于今年12月上旬前以政府令形式发布,拟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草案》的具体细节尚需等省政府令正式出台以后为准,目前总体的设想是在珠三角各地级市主城区内不能进行活禽屠宰,在禽流感的流行季节进行更加严格的管理。
  据介绍,《草案》对活禽经营限制区进行了明确: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城区和其他具备条件的人口密集的地级市城区为活禽经营限制区;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向上一级政府申请将辖区内部分区域划定为活禽经营限制区。
  在限制区管理模式上,《草案》采用了双轨制原则,即在禽流感流行季节,限制区内不能进行活禽屠宰;而在非禽流感流行季节,在鼓励推广生鲜禽的同时,允许各限制区规划设置1~3个活禽零售经营点,以在群众生活需要和公共卫生保障之间达到一定的平衡,充分显示了对传统广式饮食文化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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