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韩国只允许标识和广告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所认证的内容。对民间和外国认证机构的标识和广告限制导致部分信誉度高的认证也不得进行广告的问题,因此经KFDA审查并告示的民间和外国认证机构将放开其限制。这次的改正也适用于清真食品。
对以上述内容为中心的《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制》改正案及《畜产品卫生管理法实施规则》改正案,拟7月13日为止征求公众意见。
1. 转载本网内容,请注明来源“中国肉类机械网”,或与本网联系,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本网转载编辑的内容,版权由原作者或资料提供方所拥有,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如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15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作出回应或删除相关内容并致歉!
4. 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谨防上当受骗!
5. 投稿与合作热线:010-88133989, E-mail:info@mpmpc.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