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申报对象只限于畜产品加工业和销售业,该法律改正之后进口牛肉履历申报对象扩大到营业面积7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店和(高速公路等)休息所餐饮店。
同时根据学生餐供应法第4条规定,对学校提供委托供餐业务的营业者及在学校经营集体供餐业的营业者也属于进口牛肉流通履历制度适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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