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早在今年6月5日,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就结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制定下发了《开展食品冷库及冷冻冷藏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6月15日起,对以食品经营者自建(自备)的冷库(柜)、为食品经营者提供冷冻冷藏食品贮存业务(代储)的冷库和出租(出借)给食品经营者存储冷冻冷藏食品的冷库及上述冷冻库(柜)内冷冻冷藏的食品,开展为期两个半月的食品冷库及冷冻冷藏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目前的摸底检查与清查情况来看,尚未发现社会近期普遍关注的走私冻品(即保存期超长的“僵尸肉”)。
“我省将加大食品冷库及冷冻冷藏食品专项整治力度,专项整治期间,严防、重处冷冻冷藏食品非法经营行为。”该负责人说,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经营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所含可能危害健康的物质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冷冻食品,未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冷冻肉类及其制品、无标签或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范的预包装冷冻食品、进口冷冻食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对构成刑事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不得以罚代刑,失职渎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