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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非法宰杀被法办 缓刑期间再试法

2015-11-17      来源:检察日报    
 
内容摘要:为赚取加工费,明知是死因不明的猪,却协助加工成食品原料。近日,经福建省邵武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市法院以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陈敏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何建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为赚取加工费,明知是死因不明的猪,却协助加工成食品原料。近日,经福建省邵武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市法院以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陈敏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何建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现年47岁的陈敏经营一家简易家畜宰杀加工作坊。今年2月,他因使用工业松香给家畜煺毛,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宣告缓刑,并被责令停止食品加工经营。5月6日,还在缓刑期间的陈敏接到黄某(在逃)电话,让其帮忙把几头猪加工成食品原料。陈敏遂通知与其合伙的何建到作坊帮忙。黄某送来的11头猪中有5头已经死亡。明知这些猪死因不明,陈敏、何建为赚取加工费,仍帮助将死猪加工成食品原料。当晚,公安机关在该家畜加工作坊将陈敏、何建两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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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食品原料 食品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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