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工商局提供的《南京市禽类交易管理办法》中,记者看到,自2015年1月1日起,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雨花台区、栖霞区范围内,禁止单位和个人从事活禽交易,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采购、饲养、销售、宰杀或者加工活禽。
据市工商局市场处处长王荣介绍,一些经营者为了自身利益,仍然不顾禁令,时不时地在禁区范围内销售、宰杀、加工活禽。因此,市工商局要求禁区内的各区市场监管局,充分认识当前活禽交易监管及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将活禽交易监管工作列为当前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来抓,有针对性地安排巡查干部对辖区所有农贸市场和场外固定门面房进行巡查,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加强对活禽交易的监管。对禁区内出现的活禽销售、宰杀、加工,要迅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并整改到位,防止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