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屠宰环节管理,增强屠宰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有效保障上市肉品质量安全,近期,民乐县采取“五个强化”积极开展屠宰环节集中治理行动。
一是强化法规宣传。在全县主要道路、屠宰加工企业、集贸市场、养殖场等重点区域,张贴标语和发放《关于严厉打击收售、经营、屠宰病死畜禽违法行为的通告》、《甘肃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宣传彩页,共张贴公告20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
二是强化主体责任。召开各屠宰企业法人代表主体责任履职会议,强化屠宰企业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增强企业诚信、自律、守法经营意识。同时分别与各屠宰企业签订《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发放《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屠宰企业主体责任》。严禁屠宰企业收购、屠宰、加工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和收购、屠宰、加工、销售注水、注胶的动物及动物产品。
三是强化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屠宰检疫岗位责任制,要求每个岗位、每个环节都要明确职责,落实到人,实行责任到人、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出厂肉品质量安全。
四是强化监管督导。对屠宰企业和驻屠宰企业的监管人员进行突击巡查和全面督导,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进一步加强了屠宰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了肉品质量安全。
五是强化监督执法。全面拉网排查,集中专项整治,出重拳打击收售、经营、屠宰病死畜禽及在生猪或生猪产品中注水及注入其他物质,屠宰环节注水及注入其他物质以及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公共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