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市农委组织两个年度监督检查组,依据农业部《生猪屠宰厂(场)监督检查规范》和省农委的通知,对全市范围内获证7个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了年度全面监督检查。此次检查的主要参照《生猪屠宰厂(场)年度监督检查记录表》,从屠宰资质、布局及设施设备、生猪进场、待宰巡查、生猪屠宰(屠宰生产和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出场生猪产品、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和屠宰技术人员条件要求、管理制度、信息报送、档案管理共12大项目61小项内容进行逐项核查,突击对屠宰企业夜间作业工作情况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与当地主管部门及生猪屠宰企业进行沟通交流,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要求当地主管部门现场核实整改结果,书面报市农委。
今后,扬州市将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建立常态监管工作机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