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辖区肉品质量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裕安区即日起开展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要求辖区内从事肉及肉制品生产、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营业执照合法经营;进入辖区的生猪及生猪产品,必须证章齐全,保证食品可追溯;畜禽产品的运输工具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要求。督促屠宰企业严格按标准进行屠宰,严格按规程实施肉品品质检验;落实生猪进厂(场)验收、肉品品质检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生猪产品出厂(场)等记录制度,推进屠宰环节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从事生猪产品销售、肉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伙食单位,不得销售、使用非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或者国家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广大群众若发现涉生猪等畜禽养殖、屠宰和生鲜肉类违法活动,可拨打12331或3221202举报。一经核实,依据打击私屠滥宰举报奖励办法给予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