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构建屠宰监控平台。在屠宰厂的生猪进场查验、待宰静养、同步检疫检验、无害化处理、肉品出厂等五个屠宰加工关键环节安装监控终端,加强定点屠宰企业信息化监管和实时监控,并与省、市监管平台联网,形成省、市、县到企业的纵向贯通监管系统。
二是完善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建立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对各定点屠宰厂实行动态管理,按季度对各定点屠宰厂信用状况进行发布;对定点屠宰企业从业人员定期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三是做好日常监督管理。组织稽查人员深入开展私屠滥宰、制售病害、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制定生猪屠宰管理举报奖励制度,拓展案件信息来源,促进屠宰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