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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0号)

2012-06-13      来源:中国肉类机械网    
 
内容摘要:  为保证食品安全,确保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决定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
  为保证食品安全,确保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决定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自公告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卫 生 部    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http://www.mpmpc.cn/news/show.php?itemid=3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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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禁止 采购 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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