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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证实活禽跨省“禁运令”即将实施

2013-05-28      来源:中国肉业网    
 
内容摘要:从广东省农业厅获悉,农业厅27日已经收到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目前正在联合六厅局联合转发文件,一旦文件下发,禁止活禽跨省运输的政策就需马上执行了。
  从广东省农业厅获悉,农业厅27日已经收到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目前正在联合六厅局联合转发文件,一旦文件下发,禁止活禽跨省运输的政策就需马上执行了。
  农业部表示,目前防控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总体形势趋缓,家禽产业发展在遭受严重冲击后开始趋于好转。24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50号)》表示,“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实验结果表明,H7N9禽流感病毒对家禽属低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有关规定,现将H7N9禽流感调整为按二类动物疫病管理。原农业部第1919号公告废止。”
  但是对比发现,根据农业部官网发布的上述通知要求,因为已检测到阳性样品,广东仍然属于防控的重点区域。通知要求,目前已检测到阳性样品的省份,监测工作应侧重于中小规模的养殖场和多种禽类混养的养殖村;未检测到阳性的省份,监测工作应侧重于活禽交易市场和屠宰场。
  关于养殖场防疫管理方面,通知要求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指导家禽养殖场加强防疫综合管理,重点做好圈舍场地、饲料运输车辆等设施设备的清洗消毒,提高养殖场生物安全水平,防止病毒从活禽市场和环境向养殖场传播。
  《通知》要求,对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以及动物、环境样品中检测到病毒的省份,暂停商品代出栏上市活禽跨省调运。
  《通知》还要求,种禽种雏和商品代雏禽跨省调运前,货主凭养殖场H7N9禽流感实验室检测合格报告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调运的禽按照规程进行正常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允许全国范围内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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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活禽、禁运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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