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商所强化辖区内集贸市场、流动经营户、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段的肉类批发户的监管力度,重点检查生鲜肉经营者的经营资格是否合法,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超范围经营的认真进行查处。
严格监督生鲜肉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并建立进销货台账,重点检查生鲜肉的来源和“两章一证”落实情况,保证进货渠道正规合法。对生鲜肉经营者销售非畜禽定点屠宰厂(点)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进一步规范肉类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在肉类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及销售未经检验检疫和过期变质的肉类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经营“注水肉”等不合格肉类的严重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