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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发放浙江首批《生猪养殖证》

2013-11-21      来源:南湖日报    
 
内容摘要:19日下午,平湖市林埭镇华丰村3组村民郑志华拿到了村干部送来的一张《生猪养殖证》,他是省内第一个拿到该证的人。这标志着平湖市成为浙江省首个推出生猪养殖准入制度的县级市。
   19日下午,平湖市林埭镇华丰村3组村民郑志华拿到了村干部送来的一张《生猪养殖证》,他是省内第一个拿到该证的人。这标志着平湖市成为浙江省首个推出生猪养殖准入制度的县级市。
  据介绍,自从今年“黄浦江死猪漂浮事件”发生后,浙江的生猪养殖业一下子处于风口浪尖,养殖条件严重不达标、环境污染严重等现象突现在大家面前,与上海接壤的嘉兴特别是平湖,一下子成了舆论监督的焦点。于是,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一场围绕生猪养殖业的减量提质战役打响了。
  短短几个月时间,一大批的生猪养殖违章建筑被拆除了,许多生猪养殖大户响应政府号召,纷纷转产。但如何保证生猪养殖规模不反弹,人们的生活环境得到长期有效改善,成了政府部门思考的重要课题。经过与上级政府部门减量提质精神的对接,平湖率先在全省推出生猪养殖准入制度,即通过发放《生猪养殖证》来控制养殖规模,维护生态环境。
  在这张由平湖市人民政府监制的《生猪养殖证》上看到,里面设定的内容非常多,涉及到养殖户、养殖场所、养殖规模等信息。领取《生猪养殖证》需要符合多个条件,比如签订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承诺书,同意核定年度养殖量;按期如数缴纳畜禽废弃物收集处置有偿服务费;规模户完善配套治污设施,散户做到雨污分离、干湿分离,配套沼气池或三格式治污设备,对所有排污口进行全面封堵;对病死猪做好无害化处理,不销售死猪或随地抛弃;积极配合政府部门严格按照上级动物检疫要求进行检疫;自觉配合政府部门监管执法人员监督检查等。
  据悉,在平湖,以后每户养殖户只能养殖1头母猪,肉猪年出栏量控制在10头以内。继林埭镇之后,平湖其他各镇(街道)的《生猪养殖证》发放工作也将陆续开展。
  “发放《生猪养殖证》是我们有效控制生猪养殖规模、维护生态环境的一个探索,以后可能还会更加完善。”平湖市农经局局长周玉根在讨论这一制度时曾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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