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协1号提案聚焦食品安全
日期:2014-01-21 09:38
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活动实施管理,以及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管理;
  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从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前的质量监管,以及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的质量监管;
  卫生计生部门责任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以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
  质监部门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和生产经营工具等生产加工的监管;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则负责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
  公安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夏永鹏表示,相关部门职权范围更明晰并公示后
5/9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5/21 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