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清理整顿清真食品市场
日期:2014-01-22 11:08
规定,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企业在其生产经营过程中要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人员进行监管;商场、集贸市场中专营清真食品的,应当将清真食品与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禁忌的食品分别存放、划区经营;凡进入本省境内按照清真食品销售的肉食品,其经营者须持有屠宰地相关部门出具的清真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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