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应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日期:2014-02-07 10:05
品卫生管理法》第21条就规定一定种类、规模的食品业者,应投保产品责任保险。我国应借鉴参照外部经验,尽快通过立法形式建立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前期可以通过专业责任保险公司与有关教育行政、商务、卫生等主管部门以及品牌企业合作,在校园营养餐、放心早餐、工作午餐、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超市食品等领域进行探索。
  不过,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沈建华则认为,如果食品生产企业的社会义务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架构进行明确的规范约束,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在保护消费者获得充分救济的同时,也有可能使他们暴露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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