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家庭农场贷款上限可达1000万
日期:2014-02-21 13:41
  2月21日,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4〕42号)。文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的利率水平、额度、贷款期限、抵质押物范围、新型融资工具等多方面作出要求。
  央行在其官方微博中指出,所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即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是当前实现农村农户经营制度基本稳定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效结合的重要载体,加大对其金融支持具有重要意义。
  央行表示,应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满足农业生产周期实际需求。比如,对日常生产经营和农业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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