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2-25 10:20
工商部门也不好发放畜禽屠宰营业执照,农委也不好进行场地、产品检疫,基层商务部门不能进行肉品品质检验,基本上是靠屠宰户自律,因此肉品质量很难得到保证。究其原因,主要是生猪以外的其他畜禽屠宰监管主体不明确,监管依据、监管形式也无从谈起。
国务院公布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二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实行定点屠宰的其他动物的屠宰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参照本条例制定。国家《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已经修订,但江苏省1997年12月15日发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