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局加强农村(社区)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
日期:2014-02-25 14:02
  近日,忻州市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自办宴席聚餐活动餐饮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意见》要求,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强农村(社区)自办宴席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责任,专人负责自办宴席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农村(社区)自办宴席承办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餐饮安全责任制,提升和改善加工设施条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意见》规定,从事自办宴席餐饮服务队伍要进行备案登记,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聚餐人数达到100人以上的农村(社区)自办宴席要向当地食品药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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