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实施意见--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
日期:2014-03-12 10:09
。要推进部门及系统内整合,各有关部门要研究提出本部门本系统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方案,并分批实施。要对事关国计民生、分属不同部门的相同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业务和职能进行整合,鼓励条件成熟的领域开展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的整合。要加强布局规划,推进跨地区整合,发展区域性综合检验检测机构,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组建混合所有制检验检测集团。要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体制,政府原则上不再直接举办一般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逐步与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脱钩。要清理政策法规,逐步放开市场,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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