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3-12 10:49
对农贸副食品大厅的动物产品进行查证验物,保证入场动物产品的持证率,坚决杜绝病害肉品上市销售,保证食品安全卫生。严厉打击违法经营案件。对7家屠宰场(厂、点)和冷库进行了自查,加大了执法力度,强化动物防疫条件监督。对大安市的动物饲养场、动物屠宰场、动物隔离场、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进行了普查登记,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屠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
实行畜禽及产品药物残留抽检。重点加大了饲料及添加剂、兽药经营户,鲜乳收购企业、养殖场饲养的家畜家禽和各类集贸市场、超市经营的肉品药物残留的抽检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