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四大预警
日期:2014-03-17 09:47
  近期,气温不断升高,各种致病微生物易于滋生,发生细菌性和植物性食物中毒的风险加大。为预防餐饮食物中毒的发生,确保公众饮食安全,3月16日,西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发布防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预警。
  第一,餐饮服务单位应强化预防措施,切实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单位和工地食堂)是餐饮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餐饮服务中应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严把原料采购关;严把人员健康关;严把场所环境关;严把餐饮具消毒关;严把制作过程关;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关。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情况时,应及时做好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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