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3-24 15:48
根据当前小反刍兽疫及其它重大动物疫情形势和有关法律法规,防止通过活羊调运传播小反刍兽疫、布病及其它重大动物疫病,确保肉羊产业健康稳定发展,我县加强肉羊屠宰、饲养、检疫监管工作。
一、加强对贩运活羊及其产品经纪人的登记备案工作。凡是为屠宰场提供活羊及其产品的贩运经纪人,屠宰场要逐一登记选册,并报驻场官方兽医及县动监所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清退。贩运活羊及其产品的经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装前、缷后消毒。
二、严格执行入场准入制度。活羊进入屠宰场前,屠宰场检疫人员要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