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为食品企业戴上“金箍” 列食品安全黑名单
日期:2014-03-27 09:40
监管部门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实施严格监管措施,增加检查和抽验频次。被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3年内不得参加各种评先选优;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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